校属各单位:
根据《必赢nn699net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校教[2020]9号文件)规定,为充分发挥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在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的重要作用,管理人员和辅导员每学期须通过随堂听课等形式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现将本学期管理人员与辅导员听课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次数
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
专业学院院长、教务科研处处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任、学务处处长、辅导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
学校其他中层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
二、听课要求
(一)听课人员要制定听课计划,注意听课的覆盖面,避免重复听同一位教师的课。
(二)听课不事先通知任课教师,但须提前5分钟到教室,遵守课堂纪律,不得中途离开。
(三)听课人员须按照《必赢nn699net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管理人员和辅导员适用)》(见附件1)进行听课,听课评价后应及时登录树维教务管理系统填报评价信息(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3)。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在学期中统计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听课情况并给予提醒,学期末汇总统计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听课完成情况,并分别反馈至人力资源处和学务处,纳入各级管理人员和辅导员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
如有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曹亚辉老师,联系电话62481712(内线6712)。
附件1: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听课评价表.doc
附件2:管理人员和辅导员评价操作手册-树维教务管理系统.docx
附件3:管理人员和辅导员评价操作视频-树维教务管理系统.rar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