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为负责学校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控与学校评估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评估办公室2个办公室。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按照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相关制度和规定,依据学校发展规划要求,同教务处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指导,促进教学过程优化,为领导实施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和建议。主要负责开展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学生评价、督导评价、同行评价、管辅评价)、教师自评、教师抽查听课、新入职教师教学技能考核与验收、学生信息员队伍组建与管理、师生教学问题投诉处理等工作;也负责做好课堂教学、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和毕业设计(论文)等质量监控工作。负责提高督导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加强专兼职督导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及时收集、分析、处理、反馈学校管理机构和教学单位提交的各种教学数据、信息等教学信息的监控管理工作。
评估办公室是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制定的评估政策和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制定学校各项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的机构;负责构建科学、合理、长效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组织体系、制度体系、保障体系和质量标准,实施教学全过程、全方位、全员性监控与评估,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负责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工作,数据采集、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起草、发布学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负责做好校内专业评估、课程评估等自我评估工作;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及教学单位做好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对学校教学质量、教学工作各种类型评估的相关工作;负责承担上级对应职能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