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校教师承担科研和教研项目的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一步推动课题研究的深入开展,按照学校本学期科研工作安排,拟于2013年11月对在研的科研和教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11年、2012年立项, 按合同书约定应结项但未结项的项目,此类项目包括2011年以来获批的各类厅局级、省部级项目;
2、校内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包括:1、按合同书约定应结项但未结项的项目;2、目前在研项目。
二、检查内容
项目按计划开展情况,研究进度;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请以上检查范围内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科研和教研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
三、检查形式
材料检查。科研处依据上报的《科研和教研项目中期检查表》及佐证材料进行检查。
四、注意事项
1、各院(部)应重视此次检查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进展情况的检查工作。
2、项目批准后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以及经费预算;在不违背原申报内容的前提下,如需对项目研究范围和重点进行调整,应由申报学校科研处审查同意并报有关上级科研管理部门批准。
五、上报材料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的《科研和教研项目中期检查表》1份纸质材料及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于11月28日前统一报科研处。
科研处
科研和教研项目中期检查表.docx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