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办公室是负责校企合作、校政合作的职能科室,其主要职责为:
1. 制定学校与地方政府、校外机构合作的总体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 制定学校服务社会的运行机制,开展产学研结合、人才培养和交流、战略规划和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3. 推广社会服务模式,组织、协调学校各学院、职能部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成果转化;
4. 负责学校与国内地方人民政府合作协议的签订、实施、对接,建设校级战略合作关系,协调合作领域和项目对接,推动实质性合作;
5. 对学校开展的合作项目进行跟踪、协调、评估和考核;
6. 搭建校地合作机构平台,统筹协调其和政府相关业务,促进其健康规范发展;
7. 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