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推荐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人选的通知》的内容,现将进一步完善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勇于开拓创新。
2、专家库候选人须为高等学校在岗在编人员,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声望,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热爱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具有较高的职业和学术道德水平,学风优良,公道正派。
3、除上述基本要求外,推荐人员须符合其他具体遴选条件(见附件1)。
二、推荐办法
我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人选的推荐工作,由科研处、人力资源处组织实施,请各单位积极配合,确保所采集的信息内容准确、规范。所推荐人选应主要考核其学术成就和学术道德水平。
三、工作职责和要求
专家库人员工作职责:参加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成果奖的评审工作;推荐参加国家、省、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哲学社会科学类有关项目评审、成果奖评审及鉴定等专项工作;组织参加国家和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和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参加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政策制定和决策咨询等工作。
建立信用管理数据库,对专家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和信誉评价。对信誉良好的专家予以鼓励;对在工作中违犯学术道德、严重影响评审公正的,经撤销其专家资格。
四、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
《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一式三份。
《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三份。
上述材料可从河南省高校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下载(http://sk.haedu.gov.cn),或参见附件。
请各单位于2014年9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OA科研处苑圃。联系电话:62605526(5526)
附件:《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候选人推荐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14年9月3日
◎附件:↓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