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成立2016-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法学类等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专业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指导作用,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大力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在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组建2016-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工商管理类、护理学类、计算机类、教育学类、金融学类、林学类、生物科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等10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省教育厅聘任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受省教育厅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和开展本学科专业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指导高等学校的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师资队伍等教学基本建设,推进教学改革。
(三)制订符合我省实际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
(四)承担本科专业评估任务,提供相关咨询。
(五)组织有关师资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等工作。
(六)完成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及任期
各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秘书长1人。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秘书长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
本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任期五年,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四、工作保障
各高校和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委员所在单位应为委员参加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我校入选委员:
1.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高瑛玮
2.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王迎涛
3.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周喜平
科研处
2016年8月9日
2016-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