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政法〔2021〕297号),现将我校开展 2021 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专职从事教育法治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课程教师;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师。
二、申报条件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坚定正确政治立场。
2.热爱教育法治工作,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高的政策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研究分析问题,勤于思考,勇于创新。
3.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科学研究,取得突出理论成果,并在教育法治工作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并能够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5.申报人为高校教师的,需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中等及以下学校教师需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申报人为其它人员的,需具有从事相关工作 3 年以上经历。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 5 人(不含申报人)。
6.申报人只能申报 1 项课题,每个课题组成员仅能参加 1 个课题组申报。已承担教育厅其它类课题或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三、选题范围
申报人可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2021 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指南》(附件 1) 选题。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课题论证要体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鼓励开展应用对策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鼓励申报者在选题范围,结合研究专长自行确定课题项目名称。
四、申报数量
本科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 5 项。
五、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课题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报资格、申报选题的政治性,审核项目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研究能力等,确保申报质量。
2.各申报单位组织初审后,于 2021 年 11 月1日前提交至教务科研处科研办,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
3.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 3 年申报资格。
4.请认真填写《河南教育厅 2021 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 2),同时填写《河南省教育厅 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3),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一并按要求提交。
附件: 1.河南教育厅 2021 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指南
2.河南教育厅 2021 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3.河南教育厅 2021 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