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新入职教师教学技能考核验收实施办法规定,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对新入职教师进行业务素质、教学技能验收。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初次走上教师岗位的新进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
2.从事高校教师工作不满一年的新调入教师。
二、验收期限
新入职教师验收期为入职第一学年。
三、验收方式
1.新入职教师需在验收期内完成1门课程的完整教案编制,同时每周听课不少于4学时(学校统一考核验收时提交教案和听课记录)。
2.验收期内,新入职教师所在教研室应安排其公开试讲不少于3次,每次都要有指导、有评价。
3.验收期满前2个月,新入职教师要参加学院组织的汇报课考核,讲授一节课,接受学院考核组的考核评价。
4.学院考核评价通过后,由新入职教师填写《新入职教师讲课验收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核验收。
5.学校验收如1次不通过1个月后提请2次验收,3次验收不合格调离教师岗位。
四、时间安排
1.请各专业学院于2022年9月30日前提交本院新入职教师教学技能考核验收计划(2022年下半年入职教师需参加教研室验收,完成至少3次教研室内公开试讲;2022年上半年入职教师需参加学院验收)。
2.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已安排专家评委对通过专业学院验收的新教师进行随堂听课评价。
附件:
1.新入职教师讲课验收申请表
2.新入职教师教学技能评价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