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必赢nn699net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校教[2020]9号)和《必赢nn699net管理干部听课制度》(校教[2022]22号)规定,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同行每学期须通过随堂听课等形式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现将听课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时数
1.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其他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其中,党委书记、副书记听思想政治类课程应不少于2学时。
2.教务处、学务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其他部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
3.教学单位院长(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其他中层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系(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
4.教师同行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人次。
5.辅导员(育人导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
二、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要有计划、有目的地确定听课时间及课程,事先了解拟听课程的基本情况(包括授课教师、上课时间和地点、学生所在的专业和年级等)。
2.听课不事先通知任课教师,但听课人员应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听课人员听课时,应尊重授课教师,遵守课堂纪律,坚持把当节课听完,不得中途离开。
3.听课人员应了解和掌握以下情况,但是不同人员听课当有侧重点:
(1)教师教学准备(包括教学大纲、课程提纲、考试提纲、教案、教材、点名册、实验准备等)情况;
(2)课堂教学纪律(师德师风、课程思政、意识形态、仪态仪表)以及教师的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线上资源利用、教学改革与创新等)情况;
(3)学生的到课率和精神面貌、课堂学习气氛(抬头率、课堂参与度等)情况;
(4)教学环境和设施、教风学风、后勤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师生对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
(6)系(教研室)主任、教师同行在听课时除上述内容外,还应着重对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大纲的贯彻等做出评价和分析。
4.听课后,听课人员应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听课中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实事求是填写《必赢nn699net听课记录本》,并登录树维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听课评价信息填报工作(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附件1:同行评价操作手册
附件2:管辅评价操作手册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