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自评工作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引领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反思,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和专业素质的提升,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自我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师自评时间
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4日
二、教师自评内容
教师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管理、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7个方面。
三、参评人员及要求
本学期担任有授课任务的全体专职教师都需进行自我评价(若有不参加教师自评者,扣除其当前学期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成绩10分)。
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使用IE9+、火狐、谷歌浏览器登录树维教务管理系统(http://218.29.109.240)对自己进行真实、客观的评价,并结合自评情况填写个人改进计划,教师需选取3项有必要着重改进的方面,并列出有针对性的改进策略(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希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教师自评工作,组织教师认真做好自我评价及教学改进工作。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