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新入职教师教学技能考核验收实施办法规定,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对新入职教师进行业务素质、教学技能验收。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 初次走上教师岗位的新进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
2. 从事高校教师工作不满一年的新调入教师。
二、验收期限
新入职教师验收期为入职第一学年。
三、验收方式
1. 新入职教师需在验收期内完成1门课程的完整教案编制,同时每周听课不少于4学时(学校统一考核验收时提交教案和听课笔记)。
2. 验收期内,新入职教师所在教研室应安排其公开试讲不少于3次,每次都要有指导、有评价。
3. 验收期满前2个月,新入职教师要参加学院组织的汇报课考核,讲授一节课,接受学院考核组的考核评价。
4. 学院考核评价通过后,由新入职教师填写《新入职教师讲课验收申请表》(见附件)申请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核验收。
5. 学校验收如1次不通过1个月后提请2次验收,3次验收不合格调离教师岗位。
提醒:
1. 请各教学单位核查、落实2019年的新入职教师教研室公开试讲完成情况,在本学期第12周(2020年11月27日)前完成至少3次的教研室内公开试讲,在第17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学院汇报课考核验收。
2.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2020年新入职教师情况,在2020-2021学年完成至少3次的教研室内公开试讲,在下学期第16周前完成学院汇报课考核验收。
3. 请各教学单位于本学期第7周周三(2020年10月21日)前提交对2019年、2020年新入职教师的考核验收计划。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
新入职教师讲课验收申请表
新入职教师教学技能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