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状况和学习质量,引导学生进行高质量的学习,积极推进“评教”与“评学”的有机统一,强化教学互动,健全教学信息反馈机制,促进我校学风建设,按照学校教师评学实施办法,拟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学人员
全体专、兼职教师
二、评价对象
本学期教师所教的行政班(属于学生自选课程组成的班级,如校级公选课、大学体育课、堪萨斯国际学院学分制课程等不在评学范围)
三、评学时间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8日
四、评学方式
使用IE9+、火狐、谷歌浏览器登录树维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评价
五、操作流程
详见附件《教师评学操作手册》
联系人:曹老师 62481712(6712)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教师评学工作,组织教师认真做好此次评价,同时希望任课教师对所带的行政班予以实事求是的评价。
教师评学-树维操作手册.docx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