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宣布会议内容。正式讨论发展对象入党问题前,主持人应向大会说明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情况,公示情况,党内外群众征求意见情况以及《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情况等。
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不能缺席支部大会,因故缺席的,延期讨论。
3.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情况。主要阐明介绍其入党的理由,向支部大会认真、负责、全面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指出优缺点,便于支部大会进一步讨论表决。支部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时,介绍人一般不应缺席,但如果在审查讨论之前,介绍人已将被介绍人的情况向支部作了负责的报告,有一位介绍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支部大会也可以召开。
4.党员讨论。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尤其要指出发展对象存在缺点和不足,帮助其提高认识,并表明是否同意发展其入党。
5.进行表决。可采取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表决,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可计入表决结果中。表决结果应当场公布。表决对象获得赞成人数为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以上的,方可做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一次讨论的人数在两个以上的,须逐个讨论、分别表决。
6.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宣读支部大会决议草案,讨论形成正式决议。支部决议必须慎重、规范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包含以下内容:简要说明发展对象综合表现及主要优缺点及努力方向(必须明确写出缺点,不能以提希望代替写缺点),本支部有表决权党员数、实到人数、讨论情况、表决方式、表决结果等。会议时间、出席人数、表决方式等要素,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不得遗漏。其中出席人数包括应出席人数、正式党员人数、预备党员人数、请假人数、赞同票数、反对票数和弃权票数等。
7.发展对象表明对大家所提意见的态度和今后的决心。
8.做好会议记录。对每个新发展党员的讨论、表决过程,要形成详细的支部会议记录,支部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