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科研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我院科研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提升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5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以及《必赢nn699net关于印发<必赢nn699net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科〔2022〕4号)、《必赢nn699net关于印发<必赢nn699net科研成果、认定与计分办法>的通知》(校科〔2023〕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科研项目是我院教师以“必赢nn699net”为署名单位主持或参与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第三条 适用对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教育学院全体教职工、研究人员及学生。
第四条 科研原则
科研工作应遵循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开放性原则,确保科研活动方向正确、成果显著、价值突出且交流广泛。
第二章 科研组织体系
第五条 科研团队组建
(一)积极倡导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团队建设,依据学科专业特性和研究方向差异划分科研团队,团队成员应涵盖相关教研室的教师及研究人员,以促进多元知识融合与协同创新。科研团队情况见附件1。
(二)科研团队负责人经由教研室主任推荐,并经学院严格审议后予以确定。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团队的日常管理运作,以及科研活动的精心组织与协调,确保团队科研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第六条 科研管理架构
遵循 “统一领导、协同合作、责任到人” 原则,组建以院长为引领者、系主任为执行中坚、科研秘书为协调专才、教研室主任为专业依托的科研领导小组,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院长:负责制定科研发展战略,审批重大科研项目,监督科研经费使用,把握科研工作整体方向与资源配置。
(二)系主任:承担本系科研管理与组织实施之责,协助院长推动科研规划与政策落地,组织本系教师开展科研培训,助力其能力提升,负责本系科研团队的组建与考核评估,深度参与学院重大科研项目的申报与实施过程。
(三)科研秘书:专注于学院科研日常行政事务处理,精心管理和维护科研档案与数据库,全力协助院长和系主任开展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各类科研相关会议与活动,严格负责科研管理系统审核事务,确保科研信息准确流畅。
(四)科研团队队长:引领并统筹团队内科研工作,制定团队研究方向与长远发展规划,合理分配团队成员科研任务并严格监督执行,积极组织团队内部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代表团队参与学院科研决策与管理进程,发挥团队核心引领作用。
(五)科研团队成员:在团队队长指导下扎实开展科研工作,踊跃参与团队内部学术研讨与交流活动,按时保质地完成分配的科研任务并努力实现预期目标,主动探寻创新突破点,持续提升科研成果质量,全力协助团队队长推进科研项目的申报与落实工作,为团队科研贡献力量。
第三章 科研活动组织
第七条 科研例会制度
科研团队应每两周举行一次科研例会并填写科研活动记录表(见附件2)。例会期间,需紧密围绕当前研究热点、课题项目等关键要素,明确研究方向,精心制定研究计划,并于每月定期向学院详实汇报科研进展情况,确保科研工作稳步推进且全程可控。
第八条 科研研讨会安排
学院每月组织召开科研研讨会,由各科研团队轮流承办。研讨会旨在分享最新研究成果,深入探讨科研难题,全力促进团队间的广泛交流与深度合作,营造浓厚科研氛围。
第九条 研讨会组织要求
研讨会应提前发布正式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程以及参与人员范围,确保活动组织有序、顺利开展,使每位参与者均能充分受益。
第十条 合作交流鼓励措施
学院大力鼓励跨学科、跨团队的科研合作与交流活动,积极支持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助力教师拓宽学术视野,及时掌握前沿科研动态,提升科研创新能力。
第四章 科研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 项目管理规范
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及经费管理严格依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确保科研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并实施有效监管,保障科研项目顺利推进。
第十二条 项目进展跟踪
科研团队应定期向学院报送项目进展情况,主动接受学院的监督与指导,及时调整优化研究策略,确保项目按计划高质量完成。
第十三条 经费使用规定
科研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规定与科研处经费管理办法,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合理透明,专项用于科研活动相关支出。
第十四条 科研反哺教学
学院积极鼓励科研反哺教学,全力支持教师及科研人员面向社会和学生广泛开展科学普及与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培养学生科学精神、提升全社会科学素养贡献力量,实现科研与教学相互促进、协同发展。
第五章 科研成果管理与奖励
第十五条 成果登记制度
学院建立健全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对教师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获得的专利等科研成果进行全面、详细记录。科研成果认定、登记与计分办法参照校科〔2023〕11号文件执行,确保成果管理规范有序。
第十六条 奖励机制设立
学院设立科研奖励机制,对在科研工作中取得卓越成绩的团队和个人予以隆重表彰和丰厚奖励,激励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研创新实践。
第十七条 成果推广应用
科研成果应积极推动推广应用,努力转化为实际生产力,为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实现科研成果的社会价值最大化。
第六章 科研伦理与学术诚信
第十八条 科研行为规范
教师和科研人员应秉持诚实、公正的态度开展科研工作,严格恪守科研伦理规范,切实保护研究对象的合法权益,维护科研活动的公正性与严肃性。
第十九条 学术不端处理
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对于学术不端行为,学院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以维护学术环境的清正廉洁。
附则
第二十条 未在科研管理系统登记并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的,不能作为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科研奖励等工作的科研业绩。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必赢nn699net教育学院科研团队一览表
附件2:教育学院科研活动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