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校《科研成果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对全校2011年度科研成果进行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1、在国内外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性论文;
2、被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或被正式出版的省级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的学术性论文;
3、经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包括专著、译著、教材、工具书等);
4、在编入“全国统一刊号”的全国或地方报刊的理论版上刊登或发表的学术性论文;
5、通过鉴定或验收结项的科研成果(包括应用技术成果、基础理论成果、软科学成果); 6、在省级以上展览会、演出会或在电视台上正式展出、演出或播出的美术、音乐创作作品;
7、获得各级各类奖励的科研成果;
8、获得的国家专利;
9、多卷本著作应作整体登记;丛书即可以作为一项研究成果登记也可以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登记;发表在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应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登记。
10、以上成果发表时间:2011年度元月一日起 ---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2010年度未登记的成果可以进行补登记)。
二、登记程序:
1、凡符合登记的著作、论文等成果,均由第一完成人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交所在单位的科研秘书进行集中登记(原件由各单位负责审查后退回本人),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科研处。由科研处负责编入并形成2011年度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公报。
2、登记时间:
登记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3、要求报送材料:
各单位按成果分类表格填写《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2011年度科研成果登记表》(一式一份),附相关复印材(一式一份)统一到科研处核查登记,电子表格发至科研处高丹。
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登记的成果均由第一作者所在单位进行登记,不得重复。
2、各单位应根据科研处制定的“学术著作”、“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一般论文”、 “鉴定、结项成果”、“获奖成果”等六类成果登记表分别进行计算机录入。
3、各单位成果登记完成后,其获奖证书、结项证书、论文期刊等原件不再上报科研处。著作类须提交正式出版书籍一本;论文类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页和版权页;被收录检索的论文须提交权威部门证明;鉴定、结项成果提交全套科研材料,包括:鉴定资料、研究报告等(如已经提交科研处的,可在备注栏目证明)。
4、艺术类作品登记按一般学术论文登记,须提交展出证书、作品照片等;
三、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成果完成单位不是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2、在非正式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3、未经正式出版的省级学术会议论文集;
4、非学术性论著,如中小学教材、职业类院校的学报、知识介绍性读物(文章)等;
5、未提交原件的或登记材料不全的;
6、论文字数不足1500字(1个页码)的论文;
科研处联系人:高丹 电话:62605526(5526)
各类表格见附件
科研处
2012年3月12日
相关附件:
学术论文一般登记表_2012312104857.xls著作、译著、教材登记表_2012312104909.xls学术论文(核心期刊)登记表_2012312104922.xls获奖成果登记表_2012312104933.xls获得专利登记表_2012312104946.xls鉴定、结项成果登记表_201231210495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