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调动我省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创新,根据《关于印发< 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豫教人字〔1999〕129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完成的(合作成果,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一)经厅以上(含厅级)单位评审立项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成果(须附立项、结项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二)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教育研究著作、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国外发表的成果必须以中文形式申报,外文成果不予受理。
(三)未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县级及以上(含县级)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须经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机关或高等学校推荐。
二、申报程序、要求
(一)各单位申报成果由科研秘书审核、汇总后报送校科研处。
(二)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所有申报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查新工作由河南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信息专业委员会办理,每项申报成果收取查新费300元。
(三)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12年6月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成果材料要求:
1. 成果原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一份,电子稿(Word格式)一份;
2.《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纸质文本一式2份,电子稿(Word格式)一份;
3. 每人限报一项,申报者将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材料明细在档案袋正面注明。
科研处联系人:苑圃 电话:62605526(5526)
科研处
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