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教育厅2014年度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类别
(一)本次申报的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按研究类别分为科技攻关计划、基础研究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
1.科技攻关计划是面向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以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为目标而开展的应用与开发研究计划。科技攻关计划选题要紧密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发展战略需求,面向河南省“十二五”规划18个优先发展产业,重点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主动服务省内大中型企业,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建设创新型河南提供技术引领和支撑。科技攻关计划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和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的科研项目。
2.基础研究计划应围绕我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和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基础理论,特别是具有国际前沿水平和有应用前景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以促进学科合理化,增强优势学科领域的科技实力。同时,发挥我省学科优势和特色,加快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和人才梯队的形成,推进我省优势学科与优势技术领域的持续发展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培育。基础研究计划重点支持农业、医学、化学化工、材料、工程、电子信息、数理科学等学科的科研项目。
3.软科学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交叉和综合的科学。软科学研究应以解决我省经济建设的决策、组织和管理问题,促进经济、科技、社会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以辅助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决策为根本目的,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供的理论、方法和手段,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而进行的一种多学科、多层次的综合性研究活动。选题应对国家、部门、地区当前或长远的决策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具有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科学价值,对推动软科学的发展具有重大价值和意义;对促进经济、科技、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以及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建设中的宏观战略研究、产业发展研究、协同创新研究、创新人才与政策环境研究等等。
(二)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按资助方式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教育厅专项经费支持。
二、项目计划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突出成绩。
2.项目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不得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项目组。
3.项目申请人每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各项申报项目均应成立项目组,个人单独申报的项目概不予受理。项目组应科学分工,通力协作。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校或与企事业单位联合攻关。
4.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项目、主持承担两项以上教育厅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承担教育厅项目过期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
5.项目计划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农业以及周期性特殊的学科例外。
三、项目申报方式及要求
1.为保证项目质量和效益,省教育厅分计划类别实行限额申报,其中,基础研究40%、科技攻关45%、软科学15%。同时,为支持国家及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支持河南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河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设,省教育厅将对上述科研机构进行申报倾斜支持。
2.本次省教育厅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和后期管理将继续通过“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http://www.rcloud.edu.cn)进行。我校拟申报该项目的老师须通过下载填写对应申报类型项目的申请书进行离线填写,填写完毕后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后登陆我校登陆界面( 网址: sias.rcloud.edu.cn )进行登陆(见科研信息网“常用材料”《云平台登录申报流程说明》。
在登陆界面左侧栏目点击省厅科研-省厅申报-科学技术重点研究项目-2014,从网上下载《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申请书》(2013版)。申请书填写完成并经过检查保护后,在登陆界面左侧栏目“省厅科研”——“省厅申报”页面进行申请书的在线提交。
3.网上申报提交时间:2013年9月12日-10月8日。
4.打印提交后的申请书,一式2份(系统生成打印),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在申请人意见栏签字后提交所在单位。
5.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报各类项目进行初审,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科研条件能否保证和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等进行审核,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评审、排序。汇总表(见附件)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后,同纸质申报材料一同于2013年10月9日前报送科研处(提交汇总表电子版)。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学校经过评审后,按照限额指标择优推荐教育厅。
6.项目评审费将根据教育厅要求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科研处联系人:苑圃 62605526(5526)
科研处
2013年9月16日
2014年度省教育厅自然科学项目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