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我校转设工作的布置,理事长要求将我校建校以来科研成果的原件收集交到学校科研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原件范围:
我校建校以来的科研成果,尤其是近五年来的科研成果(2009年—2013年)。
二、收集原件内容:
发表在核心期刊论文原件(包括被SCI、EI等收录的论文原件);省级项目结项(鉴定)证书原件;厅级以上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原件,出版的学术著作(教材)等原件。请各单位收取证书原件时登记造表(见附件),待学校转设评估后,科研处负责原件退回。
三、截止时间:2014年3月4日
科研处联系人:高丹 电话:62605526(5526)
核心期刊登记表_20140226145726.xls
获奖成果登记表_20140226145736.xls
gaodan_鉴定、结项登记表_20140226145743.xlsx
著作、译著、教材登记表_20140226145709.xls
科研处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