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组织申报工作,根据《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政〔2014〕16号)和河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省知识产权局制定了2015年河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现予以印发,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1.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推荐申报;
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项目通过管委会推荐申报;
3.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申报;
4.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申报的项目需经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通过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申报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按照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书(见附件2或在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网http://www.hnpatent.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中下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纸件一式三份,书籍式装订成册,报送至科研处。
2.各部门应对审核通过的项目按推荐顺序排序,并在排序的项目汇总表上盖章确认,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申报材料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OA。
(三)申报时间
申请材料电子件及纸质件受理截止日期均为2015年7月15日。
(四)其他要求
1.请有意向的老师于7月10日前联系科研处及所在院系,并上报申报类型、题目等信息,以便进行公示。
2.项目申报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委托其他单位组织申报。
3.项目预算申报的填报和审核推荐另行通知。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惠昨 62605526(5526)
附件1 申报指南.doc
附件2 2015年专利事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