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发〔2015〕13号),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加快构建现代创新体系,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17年度省科技计划编制工作,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集中发布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包括科技攻关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地市创新引导计划(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项目)、技术转移引导计划(科技开放合作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等,其它各类计划的申报指南另行发布。
二、申报要求
(一)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项目已获得省科技经费支持的,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不同的省科技计划立项支持。
(二)除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项目外,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省科技计划项目(含后补助项目),并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
(三)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申报的项目需经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通过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申报。
三、组织方式
(一)有关单位通过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财政部门(省直财务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报送。
(二)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
(三)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项目通过管委会申报;
(四)省科技厅直属单位、代管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厅总师办审核推荐。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交至主管部门(单位),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PDF文档打印,装订后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申报书格式在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二)预算申报。申请省科技经费补助的,需通过河南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服务平台(经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进入或通过网址http://app.hnkjt.gov.cn/进入)填报项目预算书,并进行经费过程管理。对于未按要求填报预算的项目,省财政不予以经费资助;网上填报预算时,应在所申报项目的经费支持额度范围内填报;实施周期超过一年的必须根据其项目实施计划填写分年度项目预算。
(三)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提交,并在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上盖章确认,连同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项目预算书通过经费管理平台网上审核报送,本次不必提供纸质材料,待项目经费预算批复后,报备一份正式预算书。
五、材料报送及咨询
(一)审核推荐。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申报汇总(科研处暂不分配指标数额),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遴选,汇总后在项目汇总表上盖章确认,连同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一并报送至科研处仲成。项目预算书通过经费管理平台网上提交,不必提供纸质材料。
(二)我校系统填报时间。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5月15日至6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联系电话:62605526(5526)
科研处
2016年5月3日
附件:
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申报指南
2.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申报指南
3.河南省地市创新引导计划(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项目)申报指南
4.河南省技术转移引导计划(科技开放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5.河南省技术转移引导计划(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及验收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