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举办第23届“河南之星”设计艺术大赛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促进“科技创新、技能创业、工学结合”,推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经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研究,决定于2016年11月5日在郑州举办第23届“河南之星”设计艺术大赛。
请按照《第23届“河南之星”设计艺术大赛活动方案》的有关要求,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做好参赛作品的选送、申报等工作。
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附件内容:《第23届“河南之星”设计艺术大赛活动方案》、参赛作品登记表、第23届“河南之星”教学成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最佳设计师奖申报表、参赛作品汇总表。
第23届“河南之星”设计艺术大赛活动方案.doc
科研处
2016年9月12日
第23届“河南之星”设计艺术大赛活动方案
“河南之星”设计艺术大赛自1985年创办以来,已历时31年,连续成功举办了22届,是我省创意设计界最为久远、最负盛名的重大赛事。第23届“河南之星”设计艺术大赛由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办,河南省学校艺术教育协会、河南省包装技术协会承办,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黄河科技学院、河南省工艺美术职业教育集团、河南省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大河报社、河南省陶瓷玻璃行业管理协会、河南省文化产业协会、河南文化网等单位协办。
本届大赛以“科技创新、技能创业、工学结合”为指导理念,强调创意设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导作用,推动以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意设计成果应用,全面提高我省设计艺术水平及其科研教学水平,着力推出创意设计优秀成果,选拔创意设计优秀人才,推介创意设计知名企业,全面提升我省创意设计产业综合水平。
一、参赛对象
高、中等院校在校师生,从事创意设计的机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相关生产企业、商品营销组织、传媒企业及其设计人员,热爱创意设计的社会个人,其设计作品/产品均属自愿参赛对象。
二、评审范围
自2014年以来设计的视觉传达设计类、工业设计类、动漫及新媒体设计类、公共艺术设计类、陈设装饰设计类、文化旅游商品设计类、服装设计类作品和撰写的学术论文均属参赛评审范围。
三、评审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坚持作品被正式采用(或发表)优先原则;
3、坚持“科技创新、技能创业、工学结合”原则。
四、评审类别
1、视觉传达设计类:标志、包装、视觉识别系统、广告、装帧、海报、插画等;
2、工业设计类;
3、动漫及新媒体设计类:动漫/漫画及其衍生品,数字媒体类(网页设计、界面设计、游戏设计),影像影视类(微电影、摄影)等;
4、公共艺术设计类: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形象设计、建筑设计、环境设计、室内设计、展示设计、装置艺术设计等;
5、陈设装饰设计类:艺术陶瓷、工艺美术系列等;
6、文化旅游商品设计类:旅游商品及工艺品、纪念品、编织艺术、剪纸艺术等;
7、服装设计类:服装、配饰等;
8、学术论文。
五、申报要求
1、标志作品,提交A3彩色打印稿;
2、包装类作品,提交全套销售包装实物(贵重产品可装填代用品,学生作品不受限制);
3、视觉识别系统作品,提交VI手册或A3彩稿(基础项不少于8项,应用项不少于12项);
4、装帧类作品,提交商业出版实物或印刷成品(学生作品不受限制);
5、广告、海报、插画,提交A3彩色打印稿;
6、工业设计类,提交应用实物或A3彩色打印稿;
7、动漫及新媒体设计类作品,以MPG格式及JPG格式截图形式刻入光盘后递交;动画/漫画及其衍生品和摄影作品,提交应用实物或A3彩稿;
8、公共艺术设计类作品,提交3张以上不同角度的A3设计效果图及3张以上不同角度的实景照片(学生作品不受限制);
9、陈设装饰设计类作品和文化旅游商品设计类作品,提交作品实物;
10、服装设计类,提交制作成品(自带模特架/展台);
11、学术论文一式5份,需按论文格式提交,杜绝抄袭;
12、申报作品最好附交设计过程原稿,以便出版作品集使用。
注:(1)所有申报作品及论文务必按申报要求提供。作品正面右下角只填写作品名称,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设计者姓名及其所在单位,作品不装裱;学术论文打印稿不写单位和姓名;
(2)所有申报作品及论文均要求认真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表1),并按下述电子版格式要求发送至大赛指定信箱(henanpack@163.com)。实物类作品须提交实物电子照片或效果图,电子文件要求TIFF/AI/JPG格式,色彩模式为CMYK,300DPI,大小不超过20M(多媒体设计类作品除外),注明参赛类别、作品名称、作者、详细联系方式和设计理念说明(50-100字);论文电子文件以WORD文档形式,注明作者单位和姓名;
(3)统一组织参赛的单位请填写“参赛作品汇总表”(见附表3)并提交电子文档;
(4)参赛作品和论文直接报送到河南省包装技术协会。
六、奖项设立
1、专业组获奖作品冠称第23届 “河南之星”专业组金、银、铜奖及优秀奖;
2、在校学生获奖作品冠称第23届“河南之星”学生组金、银、铜奖及优秀奖;
3、获奖学术论文冠称第23届“河南之星”优秀学术论文一、二、三等奖;
4、第23届“河南之星”教学成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最佳设计师奖;
5、第23届“河南之星”优秀组织奖。
七、知识产权及其它说明
1、凡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归申报人所有,大赛组委会和主办方有再使用权,以便展览、宣传、复制和印刷出版,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须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除艺术陶瓷、宝玉石的实物作品和服装设计类制作的成品外,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
2、第23届“河南之星”设计艺术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表1;
3、《第23届“河南之星”教学成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最佳设计师奖申报表》见附表2;
4、《参赛作品汇总表》见附表3;
5、截稿时间及大赛地址:
凡申报参赛第23届“河南之星”设计艺术大赛的各类作品,截稿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本届大赛定于2016年11月5日上午在黄河科技学院博物馆隆重开赛,11月5-10日对外展览。
八、媒体宣传
本届大赛由河南日报、大河报、河南电视台、河南人民广播电台、人民网河南分网、河南文化网、映象网、新浪河南网、大河网、中国设计在线网、包联网、河南省包装网、河南文化产业网、中部印刷包装网、《中原包装》、河南陶玻网、河南包协微信平台等提供媒体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