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要求,为改进和规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优化服务流程,精简服务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上级部门对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试行网上备案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变更事项
主要是课题组成员和项目完成时间的变更。
二、有关要求
1、我校软科学项目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恪守科研诚信,如实填写变更事项。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因项目研究需要确需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变更的,应在开题后三个月内填写变更申请表,并及时到科研处进行登记备案。项目组成员变更(含新加入和去掉的)不超过三人,新加入课题组成员在原课题组成员后依次顺延。
3、项目因研究工作需要延期结项的,应提前填写变更申请表并向科研处进行报备,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4、科研处将按照有关要求对我校软科学项目负责人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进行审核把关。经审核通过后,由我处统一进行网上备案。
5、软科学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还应提交变更申请表纸质版原件。
三、科研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2605526
科研处
2017.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