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就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计划实施期满的社会发展科技领域河南省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二、执行时间
自2017年9月1日起所有拟提交结项项目均按此结项程序及有关要求执行。
三、结项程序
1、结项时,需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结项材料,经学校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
2、经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复核通过后,各项目负责人将纸质结项材料一式三份于每季度末提前一周报送至省厅科技处。
3、按照《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项目结项原则上采取委托结项的形式进行。对于高等院校承担的项目,由高等院校组织结项;对于企业、科研院所承担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结项。
四、材料报送要求
材料书籍式装订成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总结报告;
2.专家出具的结项意见(要求外单位、同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原则上不少于5位、其中至少1名财务专家);
3.对于项目参加人员与申请时发生变动的,需要由主管部门出具情况说明;
4.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复印件;
5.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复印件(2016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必须提供);
6.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附件材料,包括项目研究(咨询)报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证明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装置等其它证明材料等,以及项目经费使用记账凭证等财务票据。
五、我校结项材料报送时间:
每年的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各单位将审核过的材料报送学校科研处。
注:在线填报结项材料须至少提前一周,等待省厅审核。
科研处联系电话:62605526(5526)
科研处
2017年11月22日
社发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事项变更或项目取消终止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