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促进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表彰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研究成果,教育部决定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通知精神和《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准确把握评奖活动的指导思想、原则、范围、组织、参评条件和申报要求等,尤其要坚持创新和质量导向,坚持宁缺毋滥原则,严把学术质量关和政治关,切实把真正优秀的教育科研成果推荐出来。
二、根据本届评奖范围的要求,各单位推荐的成果原则上应是规定年限内已获得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参加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而未获奖的成果,一般不再推荐参评,未参加评奖的成果可推荐参评。
三、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负责我省申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的资格审核和推荐、报送工作。省教科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四、成果评奖材料应严格按要求填写、装订和报送,本校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4月12日前,逾期不予受理。提交《申报评审书》和《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具体表格及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0371-62605526
教务科研处
2021年3月17日
附件: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教科优秀成果评奖通知-教教科函〔2021〕8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