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普示范基地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提升公众科学素养,根据《郑州市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郑科﹝2016﹞66号)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郑州市科普示范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或注册的法人单位。
二、申报方式
1. 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所辖区有关单位申报,审核盖章后报市科技局,每个辖区申报不超过5项;
2.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下属单位申报的,由各成员单位审核通过后,报市科技局。
三、申报材料
1.科普示范基地申报书(见附件);
2.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场地和仪器设备等有关证明材料;
4.科普工作管理制度、科普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
5.开展“科技活动周”、“三下乡”等各类科普活动以及从事科普工作原始档案等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书面申报材料按照以上材料顺序进行胶装,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报送,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四、评审与命名
1.根据《郑州市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评审结果将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2.经评审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命名为“郑州市科普示范基地”,命名周期为三年。
3.2017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原郑州市科普示范基地,请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重新申报。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有关事项
申报时间:2021年7月2日前
联系电话:0371-62605526
联系人:徐老师
附件_1:1.郑州市科普示范基地申报书.docx
附件_2:2.郑州市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docx
附件_3:3.郑州市科普示范基地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