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科技【2016】519号文件,现将我校获准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资助计划与指导计划立项项目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1.重点项目计划按资助方式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学校应按照一定比例匹配经费。指导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承担学校可统筹使用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及事业收入给予支持。学校要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开展工作,并提供科研条件支持。
2.重点项目的完成周期一般为2个年度,2017年度项目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3.项目负责人须登陆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
项目负责人请于2016年9月26日前通过云平台提交。任务书经学校和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可依托云平台下载计划立项通知书。任务书和立项通知书由项目负责人留存,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4.重点项目采取动态管理,依托云平台对各单位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适时组织专家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等工作。
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资助计划与指导计划 立项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