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科技[2017]519号文件,现将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下称“重点项目”)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点项目计划按资助方式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
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其中,A类项目省财政资助标准为10万元,B类项目资助标准为5万元,C类项目资助标准为3万元。
2.重点项目的完成周期一般为2个年度,2018年度项目应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3.项目负责人须登陆我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云平台”,于2017年9月16日前通过云平台提交。任务书经学校和管理办公室(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可依托云平台下载计划立项通知书。任务书和立项通知书由项目负责人留存,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4.重点项目采取动态管理,依托云平台对各单位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适时组织专家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等工作。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管理与项目执行、结题情况将作为管理办公室核定下一年度各单位项目申报名额的主要依据。
立项一览表见附件
科研处
2017年6月27日
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立项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