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我校工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截止2011年底全校教职工入会率已达到93%。为进一步落实工会会员管理制度,切实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职工之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会员资格认证
会员资格认证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凡申请加入工会并得到批准的教职工,由基层工会负责认证,统计人数后,将《会员认证登记表》报校工会。
二、会员会费的收缴
1.充分认识会员交纳会费的意义。工会会员会费是工会组织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是会员在工会组织内享有一定权利的物质基础,也是工会工作民主化、群众化、法制化的具体表现。交纳会费是会员依法应尽的义务,也是增强会员组织观念的重要方式。按时足额缴纳工会会费,对培养会员的组织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激励会员积极参加工会活动,关心和支持工会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2.会费缴纳标准。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的规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月基本工资收入的0.5%的会费。合计尾数不足10元的部分和各项津贴、补贴、奖金等收入不计算交纳会费。工会会员因职称、职务变动以及正常晋升等基本工资发生变化时,从变动之月起按新的基本工资标准计缴会费。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工会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会费缴纳标准请按《郑州大学工会西亚斯国际学院委员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试行)》执行。
3.会员会费收缴。会员会费由各基层工会按期向本工会会员收缴,不得代缴、漏缴。由各基层工会负责填写《工会会费收缴清单》(一式两份),于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统一交至学校工会入账。调入、调出、退休人员按入会、离会月份开始或停止交纳会费。
三、会员会费的管理
1.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学校财务制度、纪律;
2.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定期在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上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审查。基层党政领导,上级工会对各基层工会会员会费的收缴、使用及管理情况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3.坚持服务职工的原则。会费开支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4.坚持预算管理的原则。会费使用要制定计划,按预算进行,避免盲目开支。会员会费应重点用于维护教职工权益、开展教职工教育和教职工文体活动方面;
5.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6.坚持服务基层的原则。会员会费实行学校工会统一管理,100%返回基层工会使用,具体由基层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到学校工会审核报销。
四、会员会费的使用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会员会费开支范围如下:
1.教职工活动费用:用于开展教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的开支;
2.工会业务费用: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教工之家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
3.会员困难补助费用:用于会员特殊困难补助及教职工生病、住院等慰问的费用;
4.事业支出费用:用于工会所属为教职工群众服务的非独立核算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费用。
郑州大学工会西亚斯国际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