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对于本学年绩效考核工作的安排,2019年3月11日至4月1日,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组织了学校行政类和教学类教职员工的绩效目标制定工作,并对各个单位提交的员工绩效考核目标进行了审核、沟通和修正,现将整体的绩效目标制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如下:
一、日常工作和业务核心工作的完成情况
至2019年3月21日,学校各部门完成并提交员工绩效考核目标初稿。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对初稿进行逐一审核,对于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在走访相关单位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了填报说明会,修正和解决了出现的问题与特殊情形。经过两次的反馈和修改,除专业学院中行政岗员工的绩效目标表需要调整至分值和标准一致外,其他各岗位员工已经签字确认审核通过。本学年末的员工绩效考核可以按照此次制定的员工绩效目标实施考核。
二、纪律性指标的反馈和说明
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类规章制度的管理范围,纪律性考核分为严重违纪和一般违纪的两种程度。针对严重违纪的情形,直接取消该学年周期的绩效考核成绩,相应责任由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进行处理;针对一般违纪的情形,在绩效考核中扣除对应分数,督促警示和整改。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直接取消绩效考核成绩: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国家政策法规,造成不良影响者;
2.受到刑事处罚者;
3.有师德师风、学术不端、廉洁自律等问题经查证属实情节严重者;
4.出现重大工作或者责任事故,给学校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声誉者;
5.因工作不力或者失误造成群体性事件或者被上级主管部门严重通报者;
6.学年内无故连续旷工5天或者累计旷工10天以上者;
7.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者;
8.经学校绩效考核小组认定的其它严重违纪情形。
(二)一般违纪情形中的扣分对应情形
项目名称 | 内容 | 标准要求 | 备注 |
廉洁自律 | 出勤 | 未按学校规定考勤、迟到、早退1次扣0.2分,旷工1次扣1分,弄虚作假逃避考勤的1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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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投诉 | 被师生投诉,经查证属实确有过错造成损害但未达到严重违纪的,1次扣1分 |
虚假申报考核材料 | 考核中申报虚假材料应对绩效考核的,1次扣5分 |
进行请托或者托请的 | 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进行请托或者托请,没有造成实质性损害的,1次扣2分;造成实际损害但未达到严重违纪的,1次扣4分 |
安全、责任事故 | 教学事故 | 教学事故三级的1次扣1分,教学事故二级的1次扣3分,教学事故一级的1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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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教学类工作失误 | 工作不力或者失误造成单位或者服务对象实际损失但未达到严重违纪的,1次扣3分;经积极弥补减少损失的,1次扣1分。 |
三、超额工作指标的反馈和说明
(一)工作内容中超额计算的说明
1.部门负责人应当按照员工岗位职责说明合理安排本部门的各项工作分配,既保证各岗位工作任务的饱满,又避免出现岗位职责不对应的任意指派。对于不属于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职责范围,但属于员工所属部门的日常或者核心业务范畴,由单位负责人统筹分配,原则上不作为超额工作事项进行申报和计算。
2.鼓励员工在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之余,主动额外兼职承担学校和部门的其他工作任务。但属于岗位的本职工作和业务范围的,应当直接纳入日常工作或者业务核心工作,不单独列为超额工作事项进行申报和计算。
3.需要纳入超额的兼职类工作,须经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审核并有对应的学校文件规定。其中一般的兼职类工作,已经有专门的工作补助或者专门酌减工作量,就不在绩效超额部分中另行计算;工作性质重要或者工作量较大的兼职类工作,经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审核后方可纳入绩效超额部门予以计算。
(二)超课时的绩效计算方法
教学中的超课时,不再纳入绩效考核的范畴,直接由负责管理部门进行超额课时的核对和计算,以超课时费的形式进行发放。
(三)超科研的绩效计算方法
1.科研业绩(含教学研究)包括科研课题、科研鉴定、科研获奖、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含教材)、知识产权和学术活动等七项。分配计算的各项科研,除学术著作(含教材)外,必须注明以必赢nn699net为第一署名和完成单位,且已在校科研处进行登记。
2.科研业绩采取量化积分的办法计算,有科研标准工作量要求的教职工,在计算超额科研任务时,应当先行减去所需完成的标准科研积分。
3.超科研的绩效考核计算方法,主要依据《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关于实施绩效工资的通知》(院人〔2014〕2号)、《绩效工资实施文件修改意见》等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四)专业、学科建设及竞赛的绩效超额计算方法
1.专业、学科建设及竞赛包括重点学科建设、特色专业建设、线上或线下精品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学名师、教学竞赛、指导学科竞赛、教学成果奖、实习基地建设等。
2.专业、学科建设及竞赛采取量化积分的办法计算,依照职能和工作分配有标准工作量要求的,应当先行减去标准工作量后再计算增量部分。
3.专业、学科建设及竞赛按照对应级别和项目进行团体超额积分计算,团体成员的积分由团体或者项目负责人决定二次分配。
4.专业、学科建设及竞赛得分按下表计算:
项目类型 | 级别 | 标准要求 | 分值 | 备注 |
重点学科 | 国家级 | 获批立项国家级重点学科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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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获批立项省级一级重点学科 | 50 |
获批立项省级二级重点学科 | 35 |
获批立项省级重点培育学科 | 20 |
校级 | 获批立项校级重点学科 | 10 |
获批立项校级重点培育学科 | 5 |
特色专业建设 | 国家级 | 获批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点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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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获批1个省级特色专业 | 20 |
市、厅级 | 获批1个市、厅级特色专业 | 10 |
校级 | 获批1个校级特色专业 | 5 |
线上、下精品课程建设 | 国家级 | 完成1门国家级线上、下精品课程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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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完成1门省级线上、下精品课程 | 20 |
校级 | 学院分配任务外,每多完成1门校级在线课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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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团队建设 | 国家级 | 获批国家级教学团队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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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获批省级教学团队 | 20 |
校级 | 按学校要求验收合格 | 5 |
教学名师 | 国家级 | 国家级教学名师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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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省级教学名师 | 20 |
市级 | 市级教学名师 | 10 |
教学竞赛 | 国家级教学技能大赛 | 获国家级教学技能大赛特等奖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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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国家级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 | 40 |
获国家级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 | 30 |
获国家级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 | 20 |
省级教学技能大赛 | 获省级教学技能大赛特等奖 | 20 |
获省级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 | 15 |
获省级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 | 10 |
获省级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 | 5 |
校级教学技能大赛 | 获校级教学竞赛一等奖 | 3 |
获校级教学竞赛二等奖 | 2 |
获校级教学竞赛三等奖 | 1 |
指导学科竞赛获奖 | 国家级 | 获国家级竞赛特等奖 | 50 | 国家、省级竞赛是由同级别的党政机关主办。其余需经绩效考核小组认定后计算。 |
获国家级竞赛一等奖 | 40 |
获国家级竞赛二等奖 | 30 |
获国家级竞赛三等奖 | 20 |
省、部级 | 获省、部级竞赛特等奖 | 15 |
获省、部级竞赛一等奖 | 10 |
获省、部级竞赛二等奖 | 5 |
全国性 学会类 | 获全国性竞赛特等奖 | 3 |
获全国性竞赛一等奖 | 2 |
获全国性竞赛二等奖 | 1 |
省级学会类 | 获省级学会类一等奖以上 | 1 |
教学成果奖 | 国家级 | 国家级一等奖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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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二等奖 | 40 |
国家级三等奖 | 30 |
省、部级 | 省、部级一等奖 | 20 |
省、部级二等奖 | 15 |
省、部级三等奖 | 10 |
市、厅级 | 市、厅级一等奖 | 8 |
市、厅级二等奖 | 5 |
市、厅级三等奖 | 2 |
实习基地建设 | 校级 | 学校分配指标外,联系实习基地并成功签约1个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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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超额完成的绩效计算方法
项目类型 | 标准要求 | 分值 | 备注 |
解决学校建设和发展中较大难度问题 | 解决学校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长期难以解决的难题 | 5 | 需认定 |
为学校活动或发展中吸引重大建设项目或者资金资助 | 引进校外项目或者资金支持,每1万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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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级以上范围内为学校带来较高社会声誉和重大反响 | 因个人事迹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为学校带来较高声誉和良好反响1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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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校发展提出创新或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应用 | 提出书面的合理化建议和创新方案,被学校采纳并实施应用 | 2 | 需认定 |
民办高校品牌专业 | 每学年新增获批1个民办品牌专业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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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合作 | 每联系并促成师资合作、科研合作、交换生、研究生培训项目1个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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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率提升 | 在任务目标基础上帮助学生提升每0.1%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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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级通过率提升 | 在任务目标基础上帮助学生提升每0.1%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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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非学科类竞赛获奖 | 获全国性竞赛特等奖(冠军) | 2.5 | 需认定 |
获全国性竞赛一等奖(亚军) | 2 |
获全国性竞赛二等奖(季军) | 1.5 |
获全省性竞赛特等奖(冠军) | 1 |
获全省性竞赛一等奖(亚军) | 0.5 |
学年全勤无事故 | 一学年内全勤且无任何安全、责任、教学等工作事故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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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 协助侦破1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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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 | 联系校企合作机构1家并成功签约并运行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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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列项范围内其他的重要性奖励 | 由绩效考核小组认定获奖级别和分值 |
| 需认定 |
(六)超额绩效申报的期限要求
超额绩效申报的事项在本次目标制定中未予申报的,绩效考核小组会在学年末考核前发布专门通知组织再次申报,由绩效考核小组进行认定是否属于超额、评价标准和对应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