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新郑市新烟街道办事处《关于评选新烟街道“出彩新烟人”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我校开展“出彩新烟人”评选表彰活动。
本活动以弘扬正气、传承美德为主题,通过深入挖掘我校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凝聚起强大的社会正能量,为推动新烟街道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加油助力,为建设文明宜居、生态幸福新社区提供强大道德支撑。
一、评选范围
我校教职工,事迹突出、影响面广、品德高尚、无私奉献,具有人格感染力和道德影响力。
二、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人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品德高尚,事迹感人,群众公认,社会反响好,具有较强的社会教育意义。
2.遵纪守法,无经济纠纷,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弄虚作假行为。
3.长期以来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为社会公平正义、道德规范做出突出贡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三、具体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个人品德的典范。在个人和家庭遭受困难时,能勇敢面对,在艰辛中自强,在逆境中勃发,战胜生活带给的苦难,不断校正生命的轨迹,带给我们震撼的生活强者;富裕不忘他人,安逸不忘忧患,冷静看待财富和使用财富,长年无私帮助生活困难群体,值得尊敬的慈善传播者。
2.职业道德的楷模。在平凡的岗位上,常年如一,兢兢业业,精益求精,奉献了青春年华,一直为社会的发展和运转默默付出,看似平凡,实则伟大的普通劳动者。
3.社会公德的榜样。将时间与精力,无私地融入到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事业之中,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一次次伸出援手,用执著与爱心让大家感悟人性本善的热心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守信形象的典范。
4.家庭美德的表率。用无微不至的关爱,诠释“百善孝为先”、“家和万事兴”的真谛,孝敬父母,赡养老人,关心照顾老人,自觉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做到精神上慰藉、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无虐待老人现象;关心和爱护子女,重视家庭教育,积极配合学校、社会教育子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子女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家庭成员之间互敬互爱,夫妻和睦、妯娌团结,民主治家;邻里之间团结友爱、互尊谦让、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5.其他通过个人行为和经历给社会产生了重要、积极影响,代表了社会主流价值取向及时代精神的个人或群体。
四、报名时间
2019年3月25日—3月31日
五、材料上报
推荐人选要填报推荐表(附件1)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800—1000字的事迹材料3份,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OA至人力资源处张前。
联系电话:62606416,内线(6416)
联系人: 张 前
人力资源处
2019年3月25日
出彩新烟人候选人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