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新学期远程办公的工作要求
日期:2020-02-16 部门: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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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按照学校2019-2020学年寒假放假通知安排,全体人员本应于2月17日(星期一)正常上班,根据国家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部署安排,以学校师生健康为第一原则,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防疫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取消返校工作安排,正式返校上班时间将根据疫情发展和上级工作部署再做通知。同时为了贯彻实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指示,尽可能减少疫情对教学活动的影响,为我们团结一心战胜疫情贡献自己的职责和努力,现将学校教职工远程办公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校属各单位根据2019-2020第二学期的校历及工作部署将于2020年2月17日(星期一)开始工作,各单位应当有效利用移动办公平台对新学期的工作进行计划、分解、指导、管理及跟踪考核。

二、校属各单位须在2020年2月17日(星期一)召开部门全体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新学期工作会议(以各单位规模、人数和主管级别部门数量来确定参会人数,可邀请分管校领导参加,关于系统平台可选择学习强国或钉钉等进行),会议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传达学校在疫情期间关于教职工远程办公的要求及部署本单位关于远程办公的具体要求、自查本学年的单位KPI和预算及个人KPI的执行情况、部署新学期本单位的工作计划。

各单位须将开会的情况制作会议纪要(电子档),于当日(2月17日)晚上24时前发送至绩效考核办公室赵媛老师处。

三、各单位远程办公期间,施行“工作计划月报制”(《工作月计划》),2月份(2020年2月17日—2月29日)的《工作月计划》请于2020年2月17日晚上24时前将工作内容、形式、目标、完成时间以电子档的方式发送至绩效考核办公室李晓东老师处。

2020年2月29日各单位汇总标注本月《工作月计划》完成情况,并于当日晚上24时之前上报2020年3月份的《工作月计划》,以电子档的方式一并发送至绩效考核办公室李晓东老师处。

四、教务科研处、学务处、财务资产处等职能管理部门应切实负起总体工作指导、安排的职责,根据工作月报要求,切实进行行政综合、教学、学生管理等工作的检查事项,并把各项工作汇总上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各项工作的稳步、有序开展。

五、各单位的月工作安排应当切实符合当前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严格避免形式主义,更要避免用多开会、开长会来代替工作内容和执行,把在线办公、在线教学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和学生中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是学校现阶段的首要工作,不得以执行工作为由违反疫情防控的政策和要求,学校团结一致做好各项工作。

六、校属各单位应当对所属单位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部署、考勤、指导、检查和监督,对于发生的各类问题及时汇总及时上报,确保远程办公等工作有序开展。

人力资源处与监察审计处将对于工作计划、落实情况、人员考勤等进行检查和抽查。

 


人力资源处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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