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学校教职公寓是为了满足我校教职工在本地无住房且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的福利性住房,为加强我校教职公寓的管理,保证学校资源的有效、合理利用,学校在10月19日至11月15日期间对教职公寓住宿情况进行抽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教职公寓排查情况
(一)经排查,园丁公寓以下住房存在未正常使用情况:园丁2号楼A101、A103、A303、A506、B201、B305、B404、D106、D308、D604、E101;园丁3号楼B301、E504、F101、F301。
(二)校内东一、东二有20余间存在未正常使用情况,请涉及所居住房间的教职工在12月11日之前提交情况说明或办理退宿手续。
二、教职公寓居住要求
学校将不定期抽查教职公寓使用情况,凡有私自出租、出借宿舍(或床位)行为的教职工必须将所出租出借的宿舍或床位收回,并取消其租住教职公寓的资格。如故意隐瞒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随着学校的不断发展和壮大,教职员工逐步增多,教职公寓用房较为紧张,为确保教职公寓的正常使用,欢迎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监察审计处 0371-62601912 (内线6912)
人力资源处 0371-62606416 (内线6416)
人力资源处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