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19-2020学年教职工绩效工资已核算完毕,关于此次工资核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核算周期: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
二、绩效工资核算结果已发放至各单位负责人,由各单位负责人安排向本单位员工公示,公示中如发现聘岗工资(含出勤比例)、超课时费或超科研费、预发扣除、特殊扣款等计算有误,请及时联系人力资源处绩效考核办公室,如有问题将予以更正。
三、核算办法为二级评分制,各单位负责人的绩效成绩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各单位工作结果数据评定成绩;各单位所属员工成绩由各单位负责人进行考核打分,打分依据员工上一学年的工作业绩、出勤情况计算,各单位打分经公示后报人力资源处绩效考核办公室,人力资源处和监察审计处进行全程监督。
四、截至2020年7月1日前新入职,不满三个月的教职工,不在本次绩效工资发放范围;已过三个月的按其实际在岗时间比例发放绩效工资。
五、2019-2020学年中有岗位调动的教职工,由调动前后的双方单位按在岗时间比例各自打分计算。
六、休产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病假或者事假三十天以上、外出培训进修一年的,休假、学习期间不发放绩效工资(超课时、超科研、学院超额分配类绩效除外),计算方法以员工实际在岗时间按比例发绩效工资。
七、考核不合格、受到严重处分、拒不参加单位考核、违反学校纪律被开除的、受到刑事处罚的员工不予发放绩效工资;正接受刑事立案侦查、存在劳资纠纷的,结果未确定前暂不发放绩效工资。
八、员工绩效工资由聘岗绩效、超课时、科研绩效、学院超额分配绩效构成,其中超课时、科研绩效单独计算。超课时和超科研需根据实际的教师分类,扣除标准课时和科研工作量后方可计算超工作量。
九、超课时执行的标准为学校规定的“无职称30元/节,助教40元/节,讲师55元/节,副教授60元/节,教授70元/节”直接核算给任课教师,未完成标准课时量的则按照超课时费标准予以扣除实际缺的课时;超科研绩效按照14.15元/分的惯例标准直接核算。
十、为激励专业学院和书院不断提升内涵建设,根据理事长和校领导指示,2019-2020学年中关于学科、专业、课程建设、四级、考研通过率和学科竞赛等超额按照500元/分予以奖励。专业学院和书院应根据各自实际工作负责情况,由单位或者项目负责人制定分配方案,并将分配结果填入公示表中报至人力资源处。
十一、实发绩效工资总额=个人绩效工资总额—预发绩效总额—代扣税。其中上一学年预发绩效超出个人绩效工资总额的,差额部分原则上将会在2020年12月份工资中予以结算扣除(如扣除数额较大,依据法律规定将按月每次扣除比例不超过当月工资的20%,以确保员工的正常生活)。
十二、预发绩效请查看工资明细具体发放情况(扣除时间为2019年7月—2020年6月共计十二个月,若新入职或离职则需具体查询工资中预发绩效明细)。
十三、员工代扣税计算由财务资产处统筹执行,具体问题由财务资产发放时负责解释说明。
十四、因违规违纪,包括工作事故、缺勤旷工、教学事故等,将按学校相关处理结果执行扣发。各单位在报送员工考核打分时已作出扣分的不再重复扣除,未扣分的由人力资源处统一扣除。
十五、为保障每位教职工的切实利益,除以上说明外,教职工仍有疑问的,随时欢迎您的建议和致电。
咨询电话:62605953(内线:6953) 靳超、吴飞
监督和投诉电话:62600850(内线:5850) 孙铭浩
62604596(内线:5596) 魏秀丽
投诉网址:tousu.sias.edu.cn/home
人力资源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