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启动2021—2022学年单位绩效目标制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2-25 部门: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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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为了推动学校在新的一年中各项工作有目标、有规划、上层次、上台阶的扎实开展,达到不断深化学校内涵建设、提升学校品牌竞争力的目的,学校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2022学年的单位绩效目标制定工作。请各单位结合本学年正在完成的中期工作目标和下学年计划实施的重要工作任务,着手制定新学年的单位绩效考核目标。

一、单位绩效目标制定的原则

(一)各单位的绩效目标应当符合学校的整体战略发展目标和规划,立足各单位具备的实际现状和条件,契合主管校领导的近期工作要求和内容。

(二)各单位的绩效目标制定应当是各单位的一把手工程,应当由各单位负责人亲自负责、规划和落实。

(三)各单位的绩效目标制定应当科学合理,在保障各项基础工作稳步提升的前提下,确保新学年的工作有突破、有创新,出成绩,上层次。

(四)请各单位负责人确保考核目标制定和提交的准时、准确。

二、单位绩效目标制定的基本要求

(一)单位绩效目标(附件1)的制定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突破创新工作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在重点工作范围内实现的重大突破和提升等;第二部分是重点核心工作目标,包括日常工作内容中需重点关注和评价的工作事项。其中突破创新工作目标占比40%,重点核心工作目标占比60%,两项指标构成绩效考核的100分。突破创新类指标依照学校当年政策对学校的贡献给予一定奖励。

(二)各类指标中应当明确说明该项工作的指标名称、考核内容、拟达目标、考核标准、数据来源,学年末学校将以此来评定各单位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排名。

(三)各单位的绩效指标中,如果有涉及预算制定和使用的,需要在绩效目标备注栏中注明预算金额、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和决算花费的匹配情况。

(四)各单位制定的绩效目标不得低于该项工作在近三年中的平均业绩,且应当略有增长,如有特殊情况的变化,需书面征求有关职能部门和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共同协商同意后方可更改。

(五)涉及职能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绩效目标,各职能部门应当请示主管校领导后,依据学校近三年的提升发展需要和目标向对应单位统一制定和分配,并应附带相应的制定说明、计分依据和考核标准,供被考核单位参照实施和执行。其中教务科研处牵头负责各专业学院教学和科研业务指标的制定、下达和分解;学务处(住宿总院)负责各住宿书院学生管理指标的制定、下达和分解。

(六)各单位应当按工作时间和内容质量要求完成绩效目标的制定,逾期经催缴仍难以完成、怠于完成的,将按逾期处理。

三、单位绩效目标中的公共性指标制定

根据考核工作需要,以下单位可以面向全校或者业务承接单位下达公共性考核指标:学校办公室、财务处、人力资源处、招生办、就业创业处、组织统战部。制定和下达的公共性考核目标时,应当列明指标的名称、考核内容、目标值、建议分值、评价标准、完成时间等,必要时还应对制定依据和合理性做出说明。

其它单位如需下达公共性考核指标,需根据自身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范围与需要,申请制定公共性考核指标(附件2),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公共性考核指标。

四、单位绩效目标制定的时间安排

(一)20201225—20201231日下午4点前,各专业学院和住宿书院的2021-2022学年单位绩效目标初稿(周期为202171-2022630日),由教务科研处和学务处(住宿总院)在主管校领导的指导下,依据学校的五年发展规划和下学年工作计划统一制定。

20201225—20201231日下午4点前,各行政单位依据学校的五年发展规划和下学年工作计划,按照主管校领导的指工作要求,在本单位内部认真研讨后完成2021-2022学年单位绩效目标初稿(周期为202171-2022630日),并将电子版版发至绩效考核办公室吴飞老师处。

(二)202114—202118日下午4点前,由教务科研处和学务处两个牵头部分分别将各专业学院和住宿书院的绩效目标表发至各单位进行反馈和建议,各单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予以反馈,并结合自身需要加入单位绩效目标初稿中未列入的其它重点工作或者突破创新工作,整理后将电子版版发至绩效考核办公室吴飞老师处。

(三)202114—202118日,学校组织绩效制定指导和评审小组对行政单位的绩效目标初稿进行评审和修改。

202118—2021114日,学校组织绩效制定指导和评审小组对专业学院和住宿书院的绩效目标初稿进行评审和修改。

(四)2021115—119日,全校各单位经所属绩效制定指导和评审小组验收合格,并将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绩效目标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绩效考核办公室后方可放假离校。

(五)绩效考核办公室将各单位上交的评审稿整理后报请理事长和校领导审阅。

在绩效目标制定过程中,如有疑问或者协调事项,可与绩效考核办公室联系。绩效考核办公室地址:行政楼5楼西北角,咨询电话:62605953(内线:6953  

                                                                                                                                   人力资源处

20201225

附件1:2021—2022学年单位绩效目标样表.xls

附件2:2021—2022学年职能部门公共管理绩效目标.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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