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党组日前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对学生党建工作的体制机制、党组织设置和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明确了党员入党前和入党后各个阶段的教育培养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和质量要求。
教育部指出,出台该《标准》,是教育部党组全面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政治要求,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高校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是落实部党组“四个合格”目标要求的一项制度安排,也是加强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解决学生党建突出问题的内在要求。
《标准》提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程序规范,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入党申请人谈话,指派培养联系人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思想状况。
严格落实入党积极分子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要求,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和组织员都要承担起培养教育的责任。
院(系)党组织及时将学校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并认真做好预备期的培养考察记录。严格执行预备党员转正的组织程序和要求。
《标准》对加强和改善党对高校的领导、加强和规范基层党建工作提出明确意见,要求把从严治党贯穿于高校党建全过程。强调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完善制度安排,立标准、打基础,推进学生党建工作规范化。
教育部指出,《标准》出台后,还将有系列后续举措,依据本标准制定可量化、可考察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党建工作评估。推动健全完善高校党建工作政策体系,推进高校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规范化,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提升质量。
教育部要求,地方教育党委工作部门、高校党委要认真学习掌握《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规范要求,做好《标准》的解读、宣传和相关培训工作。
此外,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研究制定《标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举措,使《标准》的各项制度要求落实落细落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