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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购买住房的老师:
根据2009年9月9日西亚斯置业有限公司《关于园丁公寓停止售楼的公告》中的要求,所有已购买园丁公寓4#、5#楼住房的教职工,请于2009年10月31日前交清所有房款并搬出原住房,到期未搬迁的住户于10月31日后按每月每平方6元收取原住房租金。
由于学院住房有限,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教职工,请您理解并积极配合,按要求合理安排搬家时间。
谢谢!
公寓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
地址:河南省新郑市人民路东168号,联系电话:0371-6260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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