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膳食管理,切实保障学院师生身体健康,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服务,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望各餐厅认真遵守。
一、各单位法人代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签订的承包合同,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不得擅自分包或者转包,合法诚信经营,服从后勤集团统一管理。(违例者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500元以上扣款、停业整改、终止合同处罚,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各单位经营管理制度必须健全,明确餐厅责任人和分工组织,保证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必须上墙警示。(违例每项扣200元)
三、商管中心实行日常监督检查、突击检查和大型接待活动的全程监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抽查餐厅有关资料,坚持定点采购和索证检查制度。(检查中发现违例,据情节轻重扣罚50元以上)
四、各餐厅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必须着洁净规范的工装上岗,售饭时必须配戴口罩、手套。各餐厅法人、管理经理、厨师长、采购人员必须上报个人简历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使用外地人员必须持有本地居住证明,对餐厅的其他从业人员,餐厅必须建立员工个人档案管理制度。各餐厅的总人数变动、组长以上人员变动情况必须及时上报膳食办备案。(违例每次扣50元)
五、严把采购、储存、加工、消毒、出售关。实施索证制度。各餐厅采购的大米、面粉、肉类、食用油等大宗货物必须实施索证制度,采购每批货物都要具备卫生检疫证明和卫生许可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抽检中发现违例一次扣50元以上)
六、各单位法人代表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食品安全、生产安全、防火、防泄漏、防电、防盗等全部安全责任,各餐厅必须坚持每天召开班前会和工作总结会,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文明服务意识。(违例一次扣50元)
七、各餐厅必须诚信经营,提倡刷卡消费谢绝收取现金,不得多打卡、打重卡、不得以学院的名义进行违法经营活动,各餐厅必须坚持开业前上岗业务培训和在岗培训。
八、各餐厅法人(或者法人委派的管理经理)必须按时参加每周膳食办工作例会和学院组织其它活动,不得迟到、缺席。(违例一次扣100元)
商业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