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7日(周六)晚上11时左右,西校区5号学生公寓学生找到当值公寓管理员刘根治,反映其宿舍预存的电已用完,但因第二天(3月28日)要参加招聘会,当晚急需赶制简历,希望管理员能够帮忙解决用电问题。刘根治考虑到学生确有急事,同意临时短接线路,且错误地帮助学生短接上了线路。虽其要求学生在周一及时充电并拆除短接线路,但学生在周一并未拆除,该宿管员也并未及时跟踪处理此事。随后在3月29日下午后勤集团物业管理中心电工进行检查时发现此处违规现象。
虽然刘根治的行为也有为学生安全考虑的因素,但是擅自给学生接电,事后既不给领导汇报也不向维修人员报告的错误行为,严重违反了学院有关管理规定。根据《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水电暖管理办法(院综〔2007〕15号)》文件,第六章之规定,和《公寓管理中心员工奖惩办法》之要求,经后勤集团研究决定,给予刘根治同志以下处分:
一、全院通报批评,并在公寓管理中心内部会议做出深刻检讨;
二、缴纳补偿金500元;
三、记过处分一次,留岗试用三个月。
希望刘根治同志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在诚心诚意为学生服务好的同时,一定要按原则和学院规章制度办事,文明服务。要求公寓管理中心加强宿管员队伍的建设,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后勤集团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