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收款业务的管理工作,减少后期财务及法律风险,现对交款通知单的填制要求如下:
1. 部门栏目系填写:经办部门(如:商业管理中心);
2. 经办人栏目系填写:经办部门的经办业务人员;
3. 事由栏目系填写:收款业务内容(有合同的必须将合同中的乙方名称、应缴款项的时期及业务内容填写齐全,如:张明交欧洲街1号店铺2010年1.5-6.5日房屋租金);
4. 收费依据栏目系填写:合同名称及合同编号或暂行制度;
5. 交款时限栏目系填写:合同或暂行制度规定的交款时间;
6. 部门领导栏目系填写:各部门主管签字或盖章;
7. 交款通知单须由交款人签字以示对交款金额进行确认(因交费通知书中没有设置此栏,请在收费依据栏目下面填写)。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集团财务部对填写不齐全的交款单,不予办理收款业务,请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中的要求认真填写交款通知书。
特此通知!
后勤集团财务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