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用水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性组成部分,使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为加强管理,做到节约用水、规范用电行为,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工作职责
1. 校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节约用水、用电的第一责任人。全校师生要自觉维护学校室内外的一切用水、用电设施,杜绝浪费现象,养成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的好习惯。
2. 学校成立节约用水、节约用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学校各相关场所的有关水电设施及使用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造成学校水电设施循坏和浪费的现象,追究其赔偿责任。
3. 工作要求
1. 用完水后要及时拧紧水龙头,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2. 公共区域卫生间洗手水龙头控制在1/3的开启度,
3. 绿化用水要尽可能利用中水浇灌,不具备中水浇灌的区域,浇灌时不能采用漫灌方式,要采用喷灌微喷方式。
4. 管道损坏的要及时报告工程维修部门处理,杜绝长流水。
5. 教室管理人员要根据学生在教室的人数多少增开室内照明灯数量,严禁一人在教室,灯具全打开的现象。
6. 在自然光能够满足亮度的情况下尽量不开灯或少开灯,教室无人时要及时关灯。
7. 教室、实验室的用电设备(空调、电扇、电视机、多媒体设备、智慧黑板等)教务处应安排专人管理,下课后要及时关闭电源,严禁师生在教室内进行各种电器充电。
8. 路灯、公共卫生间照明灯要根据天气情况动态调整开、关时间,严禁长明灯现象。
9. 室外景观照明、喷泉、水系要根据学校活动安排开启,其他时间不予开放。
10. 严禁电动车在非充电桩处充电,如发现在办公室、过道等公共区域充电的对本科室或该区域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于当事人100-500元的经济补偿。
11. 各餐厅内及餐厅外部走廊、大厅照明、空调等用电设备要及时关闭,严禁浪费行为发生。
12. 各处室、学院、书院办公区域的照明、空调、饮水机、电脑、打印复印机等用电设备下班时要及时关闭电源。
13. 各处室、学院、书院办公室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气设备,严防超负荷运转造成火灾事故。
14. 为保障节约用电,冬季最低气温摄氏8度以下,夏天最高气温摄氏28度以上方可开启空调设备。空调开启时要及时关闭门窗。
15. 水电管理部门要加强用水用电检查,保卫处、基建处要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维护。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及时排除故障,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