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概况
物业服务中心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中心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第1章 目 的
第1条 为规范学院内电梯的安全运行,特制订此制度。
第2章 管理规定
第2条 电梯工应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
第3条 电梯工每天对各电梯全面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4条 电梯工在进行周检时,需要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
第5条 部门主管组织人员按程序文件规定对电梯分包方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方能承担电梯维修保养工作。
第6条 电梯工和机电工程师负责对电梯保养和维修工作质量进行检验。
第7条 在消防中心设立报警点,保证电梯发生故障时能接到警报。
第8条 在电梯机房和值班室悬挂(电梯困人救援规程),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时,严格按照规程执行。
第9条 经检验不合格未取得《准用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第10条 乘搭电梯人数过多时,应维持秩序,指导分批搭乘,以免超载发生危险。
第11条 经常清除电梯门路轨内积存的垃圾,以免影响梯门开关。
第12条 电梯工如发现电梯有震荡、不正常的声音或电梯有损坏时,应立即通知保修人员进行修复。当修理人员到达时,电梯工应详述电梯不妥之处,以便研究毛病。一切详细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并送管理处。
第13条 狂风暴雨时,如发现机房顶或接近电梯的门窗有水渗入时,应立即阻止雨水流入电梯槽,暴风雨过后,必须根治漏水情况。
第14条 凡有水渗入电梯,应即停止使用,以免触电,并设法将电梯升高至较安全的地方。
第15条 电梯槽底有积水时,应即报告上级处理,同时研究水的来源,及早修理。
第16条 电梯机房锁匙及电梯门锁匙,除电梯管理员或保安消防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使用。
第17条 电梯每年年检一次,并取得年检合格证。
第18条 冲洗走廊和楼梯时,勿让水流入电梯内,以免损坏电梯设备。
第19条 火警发生时,劝阻人们切勿搭乘电梯,因电梯可能随时在半空停顿,将人困入电梯内,被困者可能因浓烟而致命。
第20条 经常检查电梯机房是否足够通风,温度是否过高,气窗玻璃是否完整。机房门须特别上锁,并加上“不准擅闯”之类告示牌。
第21条 电梯内求救警钟必须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以免紧急时无法求救而导致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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