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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在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15  发布人: 访问量:

各专业学院、住宿书院: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增强学生学业竞争意识,推动学风建设健康发展,根据《必赢nn699net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0]5号)文件规定,现将2019-2020学年在校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做好奖学金评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级领导任组长,学务处、教务科研处和监察审计处负责人任成员,统一领导、协调奖学金评审工作。

各专业学院应成立由单位领导为组长,教师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奖学金评定工作。

二、等级分类及奖金额度

在校奖学金的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奖励金额分别为特等奖:3000元人民币

一等奖:2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1200元人民币

三等奖:800元人民币

三、参评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学生。

四、评定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团体活动;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善于学习和汲取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参评期间不在纪律处分考察期

(五)当学年无不及格现象,重修(学分重修除外)或补考通过的以不及格计。学分重修者若跟班重修,则以最高成绩参评;

(六)各奖励等级学业要求:

1、特等奖:各门课程学年成绩均在90分(含)以上(包括考试课、考查课、选修课、尔雅课等,以下相同),且学年平均成绩在95分(含)以上者;

2、一等奖:各门课程学年成绩均在90分(含)以上者;

3、二等奖:各门课程学年成绩均在85分(含)以上,学年平均成绩在90分(含)以上者;

4、三等奖:各门课程学年成绩均在80分(含)以上,学年平均成绩在85分(含)以上者;

(七)申报在校奖学金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上六项要求;

(八)品学兼优,有突出英雄模范事迹的学生,申报奖学金不受前款条件限制。

五、评选程序

(一)10月14日-18日,各单位要通过班会、海报、网站、微博及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宣传本次奖学金评审要求,号召学生根据个人成绩实事求是参评,切忌弄虚作假;

(二)10月19日-21日,符合奖学金评审条件的学生填写《2019-2020学年在校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到住宿书院对评定条件中(一)(二)(三)(四)项进行鉴定;

(三)10月22日-23日,申请学生提交《2019-2020学年在校奖学金申请表》及2019-2020学年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至各专业学院评审小组处,各专业学院对评定条件中(五)(六)项进行审核评定,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3天;

(四)10月28日下班前,各专业学院须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拟获在校奖学金学生的《2019-2020学年在校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2.《2019-2020学年拟获在校奖学金学生名单》(附件2)(电子档和纸质档各1份,名单按照奖学金等级和年级排序,纸质档需加盖单位公章);

3.拟获在校奖学金学生2019-2020学年成绩单

4.拟获在校奖学金学生名单公示照片;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五)10月29日-11月6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单位拟获奖学生资料进行复审和公示。

六、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参加缓考的学生,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缓考科目成绩的,不再参加本次在校奖学金评审,于下学年在校奖学金评审期间再参评;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要求站在提高办学质量、吸纳优秀资源、建设优良学风的高度,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三)申报学生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对隐瞒事实、骗取奖学金的学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受奖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62488036(外线) 5036(内线)

办公地址: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在校奖学金申请表

2. 2019-2020学年拟获在校奖学金学生名单

各专业学院、住宿书院: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增强学生学业竞争意识,推动学风建设健康发展,根据《必赢nn699net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0]5号)文件规定,现将2019-2020学年在校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做好奖学金评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级领导任组长,学务处、教务科研处和监察审计处负责人任成员,统一领导、协调奖学金评审工作。

各专业学院应成立由单位领导为组长,教师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奖学金评定工作。

二、等级分类及奖金额度

在校奖学金的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奖励金额分别为特等奖:3000元人民币

一等奖:2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1200元人民币

三等奖:800元人民币

三、参评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学生。

四、评定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团体活动;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善于学习和汲取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参评期间不在纪律处分考察期

(五)当学年无不及格现象,重修(学分重修除外)或补考通过的以不及格计。学分重修者若跟班重修,则以最高成绩参评;

(六)各奖励等级学业要求:

1、特等奖:各门课程学年成绩均在90分(含)以上(包括考试课、考查课、选修课、尔雅课等,以下相同),且学年平均成绩在95分(含)以上者;

2、一等奖:各门课程学年成绩均在90分(含)以上者;

3、二等奖:各门课程学年成绩均在85分(含)以上,学年平均成绩在90分(含)以上者;

4、三等奖:各门课程学年成绩均在80分(含)以上,学年平均成绩在85分(含)以上者;

(七)申报在校奖学金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上六项要求;

(八)品学兼优,有突出英雄模范事迹的学生,申报奖学金不受前款条件限制。

五、评选程序

(一)10月14日-18日,各单位要通过班会、海报、网站、微博及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宣传本次奖学金评审要求,号召学生根据个人成绩实事求是参评,切忌弄虚作假;

(二)10月19日-21日,符合奖学金评审条件的学生填写《2019-2020学年在校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到住宿书院对评定条件中(一)(二)(三)(四)项进行鉴定;

(三)10月22日-23日,申请学生提交《2019-2020学年在校奖学金申请表》及2019-2020学年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至各专业学院评审小组处,各专业学院对评定条件中(五)(六)项进行审核评定,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3天;

(四)10月28日下班前,各专业学院须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拟获在校奖学金学生的《2019-2020学年在校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2.《2019-2020学年拟获在校奖学金学生名单》(附件2)(电子档和纸质档各1份,名单按照奖学金等级和年级排序,纸质档需加盖单位公章);

3.拟获在校奖学金学生2019-2020学年成绩单

4.拟获在校奖学金学生名单公示照片;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五)10月29日-11月6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单位拟获奖学生资料进行复审和公示。

六、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参加缓考的学生,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缓考科目成绩的,不再参加本次在校奖学金评审,于下学年在校奖学金评审期间再参评;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要求站在提高办学质量、吸纳优秀资源、建设优良学风的高度,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三)申报学生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对隐瞒事实、骗取奖学金的学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受奖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62488036(外线) 5036(内线)

办公地址: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在校奖学金申请表

2. 2019-2020学年拟获在校奖学金学生名单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3日

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做好奖学金评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级领导任组长,学务处、教务科研处和监察审计处负责人任成员,统一领导、协调奖学金评审工作。

各专业学院应成立由单位领导为组长,教师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奖学金评定工作。

二、等级分类及奖金额度

在校奖学金的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奖励金额分别为特等奖:3000元人民币

一等奖:2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1200元人民币

三等奖:800元人民币

三、参评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学生。

四、评定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团体活动;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善于学习和汲取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参评期间不在纪律处分考察期

(五)当学年无不及格现象,重修(学分重修除外)或补考通过的以不及格计。学分重修者若跟班重修,则以最高成绩参评;

(六)各奖励等级学业要求:

1、特等奖:各门课程学年成绩均在90分(含)以上(包括考试课、考查课、选修课、尔雅课等,以下相同),且学年平均成绩在95分(含)以上者;

2、一等奖:各门课程学年成绩均在90分(含)以上者;

3、二等奖:各门课程学年成绩均在85分(含)以上,学年平均成绩在90分(含)以上者;

4、三等奖:各门课程学年成绩均在80分(含)以上,学年平均成绩在85分(含)以上者;

(七)申报在校奖学金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上六项要求;

(八)品学兼优,有突出英雄模范事迹的学生,申报奖学金不受前款条件限制。

五、评选程序

(一)10月14日-18日,各单位要通过班会、海报、网站、微博及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宣传本次奖学金评审要求,号召学生根据个人成绩实事求是参评,切忌弄虚作假;

(二)10月19日-21日,符合奖学金评审条件的学生填写《2019-2020学年在校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到住宿书院对评定条件中(一)(二)(三)(四)项进行鉴定;

(三)10月22日-23日,申请学生提交《2019-2020学年在校奖学金申请表》及2019-2020学年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至各专业学院评审小组处,各专业学院对评定条件中(五)(六)项进行审核评定,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3天;

(四)10月28日下班前,各专业学院须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拟获在校奖学金学生的《2019-2020学年在校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2.《2019-2020学年拟获在校奖学金学生名单》(附件2)(电子档和纸质档各1份,名单按照奖学金等级和年级排序,纸质档需加盖单位公章);

3.拟获在校奖学金学生2019-2020学年成绩单

4.拟获在校奖学金学生名单公示照片;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五)10月29日-11月6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单位拟获奖学生资料进行复审和公示。

六、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参加缓考的学生,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缓考科目成绩的,不再参加本次在校奖学金评审,于下学年在校奖学金评审期间再参评;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要求站在提高办学质量、吸纳优秀资源、建设优良学风的高度,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三)申报学生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对隐瞒事实、骗取奖学金的学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受奖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62488036(外线) 5036(内线)

办公地址: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在校奖学金申请表

2. 2019-2020学年拟获在校奖学金学生名单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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