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委员会选举程序
1.清点到会人数。会议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选举结果有效。
2. 公布候选人名单。正式选举前,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
3. 推选监票、计票的选举工作人员。监票员(,),计票员(,)。
4. 填写选票。会议主持人要向选举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选票不得涂改、撕损。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可以另选他人,可以选自己,也可以弃权。投弃权票后,选举人不能再另选他人。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
5. 进行投票、开票、计票。投票结束后,由选举工作人员当众清点收回的选票。如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则选举有效;如收回的选票多于投票人数,则选举无效。
6. 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公布候选人得票数,由会议主持人宣布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