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各项教育资助政策落实,现将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01
健全机构,加强管理
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为组长,育人导师代表等相关人员为工作人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组织和审核工作;
社区成立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应包括育人导师、学生代表等,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02
适用对象
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拟申办2021-2022学年国家和学校资助的在校学生。
03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档次
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为一般困难、比较困难和特别困难三档。
一般困难档:70分—50分(含);
比较困难档:70分(含)--80分;
特别困难档:80分(含)以上。
备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测评分=家庭经济情况测评分×70%+民主评议分×30%
04
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行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及自评、民主评议、住宿书院审核和学校审定的程序。
(一)提前告知
向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二)个人申请及自评
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家庭经济情况测评表》(附件2,以下简称《测评表》)逐项量化打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诊断证明、救治证明等有效证明。
9月3日前向书院认定工作组提交以下材料,并且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http://gxzz.haedu.gov.cn)提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
1.《测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
2.《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
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4,以下简称《认定表》)。
(三)民主评议
9月9日前,各社区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其日常消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民主评议表》(附件5,以下简称《民主评议表》)。各社区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对学生填写的《测评表》和《申请表》进行核实,核实时除参考相关证明材料外,还将采取家访、走访宿舍、个别谈话、数据分析、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核实。评议小组根据核实情况对申请学生的困难程度进行量化评估。
(四)书院审核
9月14日前,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召开集体评议会议,逐一审核本单位的申请人资质和认定等级。
(五)学校审定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单位送审的学生资质和经济困难档次,并将通过复审的名单和认定档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05
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学生未提出或未按规定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
2.学生提供相关资料不真实的;
3.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
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认定资格;此外,学生应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该项指标将作为后期奖助学金评审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