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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创业人物事迹校内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18   作者: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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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创业人物事迹校内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住宿书院:

依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开展第三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的通知(教学函〔2020〕144号),结合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开展第三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教毕指〔2020〕12号)的有关要求,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的号召,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等工作。

经校领导批示,征求就业创业处等相关意见,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开展关于本届推选活动中“大学生创业人物事迹”的公开征集和推选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大学生创业人物: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6年到2020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二、推荐名额及推选程序

(一)推荐名额

各住宿书院分别推荐的候选人物数量:不低于1人,最多2人。

(二)评选程序

1、书院推荐

请各书院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该工作(后续作为评审小组成员;确认后,尽快与创新创业学院综合办殷常涛老师联系登记),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的选拔要求,切实发掘认可度高、事迹典型的优秀创业大学生(含符合条件的已毕业大学生创业者)。

2、校内选拔

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各书院、校属有关部门代表担任校内推选评审小组成员,对各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初选评估,从中优选“大学生创业典型人物”候选人物若干名。

3、向上级推荐

创新创业学院协同校内推选评审小组成员代表,对拟向上级推报的候选人物进行核查评估,经公示无异议后,汇同就业创业处负责推选的其他类别典型人物,向省教育厅进行推荐。

三、相关报送要求

请各住宿书院按照要求填写校内推选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并将加盖公章的表格扫描件、相关文稿、照片(有条件的书院可提供6-8分钟的典型人物事迹视频资料,依照上级要求采用h264编码或兼容编码,mp4或avi格式,分辨率1920×1080以下)于2020年5月25日前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邮箱:siascxcy@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注:“书院名称+创业人物事迹”字样,同时请在邮件中附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WORD文档),每篇事迹文需附1-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适用于出版印刷),有条件的另附视频等资料。

 

咨询电话:69972397       殷老师:15938502555

 

 

附件:

  1. 河南省教育厅 教学函〔2020〕144 号

  2.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教毕指〔2020〕12号

  3. 第三届大学生创业人物校内推选信息登记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5月15日


地址:河南省新郑市人民路东168号音乐戏剧学院,招生电话:(0371)6260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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