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届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住宿书院:
为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就业、成长成才的理想融入中原更加出彩的实践中,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积极到国家急需的岗位和领域贡献智慧、建功立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 2020 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0]59号)要求和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规定,现正式启动我校2020届省、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参评对象
2020年国家计划内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毕业生生源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毕业生不列入评选对象,不含单招生、旁听生)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参评对象
具有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学籍的2020届毕业生(包含单招生,不包含旁听生)
(三)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6%,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其中获选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应同时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二)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五)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不畏艰险、乐于奉献,冲锋在前、迎难而上的毕业生,条件可酌情放宽,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
(一)各住宿书院应在线上对所属毕业生认真宣讲本通知精神。根据评选条件,各住宿书院应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二)各住宿书院应于 2020年5月20日16时前,向学务处报送《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2)、《河南省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三)学务处将于5月21日至22日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四)公示无异议后,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报校领导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报校领导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授予“河南省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各住宿书院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原则组织评选。
(二)《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省级一式两份、校级一份)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不得修改表格格式,内容填写应真实,各项不得有空缺。
(三)学生获奖证书、有效成绩单等支撑材料由育人导师核对无误后存档备查。
(四)各住宿书院在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时,同时报送2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电子档、纸质档各一份,纸质档加盖书院公章。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择优推荐到省教育厅,后期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等渠道予以宣传,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可直接发表。
(五)各住宿书院要加强审查工作,一经发现所推荐学生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推荐名额,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待遇及表彰
被评为河南省、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可享受以下政策:
(一)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三)参加各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活动,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超 裴晓丽
联系电话:0371-62600844(内线5844)
联系地址:大学生文化活动中心二楼学生教育管理中心
附件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
附件2: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3:河南省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处) 住宿书院总院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