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郑州市三好学生的通知
各住宿书院: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郑教明电[2020]165号)要求,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度郑州市市级“三好学生”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市级“三好学生”评选对象为具有必赢nn699net学籍的在校生(即2019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德育评价为优秀,社会实践活动的学年总评达到优秀等级。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言行一致,品行端正。
(二)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三)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良好。
(四)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服务、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公益性活动。
(五)本学年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评选期间不在纪律处分考察期。
三、评选和审批程序
(一)各住宿书院应在所属范围内认真组织宣讲本通知精神。
(二)各住宿书院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原则,按照评选条件,采取个人自愿申报与育人导师推荐审核相结合的“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评选。
(三)各住宿书院应于 5月19日(周二)16:00前,向学务处报送《2019—2020学年度郑州市市级三好学生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1)和《郑州市三好学生统计》电子版(见附件2)等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同时报送本单位开展评选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四)各住宿书院应在所属学生范围内对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并公布监察审计处监察和效率促进办公室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超 裴晓丽
办公地点:大学生文化活动中心二楼学务处
联系电话:0371-62600844 (5844)
学生工作部(处) 住宿书院总院
202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