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赢nn699net本科生在院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鼓励学生到社会、生产、科研等一线进行毕业设计和撰写毕业论文,强化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探索主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新模式,同时,加强学院与院外企事业单位之间的联系和合作,扩大学生就业机会,实现毕业生的“零适应期”,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申报条件
(一)毕业生本人与院外单位已经签订用人协议(或有正式用人意向),用人单位确实具备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技术条件、人员条件。
(二)院外单位与我院(或教师本人)有技术合作项目,并且该项目基本符合毕业生的专业学习方向,能全面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
二、申报程序
(一)各专业学院(系)确定院内指导教师负责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申报表》,并注明是否同意在院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
(二)在院外进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申请原则上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并征得院内指导教师的同意。
(三)学生一般应当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三周(不含寒假),向本人所在专业学院(系)提出到院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书面申请,并填写《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院外毕业论文(设计)审批表》(见附件1)和《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聘请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院外指导教师登记表》(见附件2),以各专业学院(系)为单位集中报教务处实践办备案。
(四)在院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申请被批准,并办理完必要的手续后,学生方可离开学院前往。
三、过程管理和质量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指导、中期检查、论文撰写、答辩等环节参考《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执行。
(二)毕业论文(设计)是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有关专业学院(系)应与接收单位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使接收单位能提供毕业论文(设计)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避免其安排与申报课题不符的其它工作,保障我院学生的合法利益。
(三)学生所在专业学院(系)及院内指导教师应与接收单位或院外指导教师保持经常性的沟通,负责对学生的监管,对不能履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目标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四)院内指导教师应对在院外进行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把关,质量标准与院内毕业论文(设计)等同要求。
(五)院外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在院外期间的日常管理。毕业论文(设计)成果的产权尊重接收单位意见,但应保证答辩的需要。
(六)在院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学生应遵守接收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院外指导教师的安排。学生本人应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地点和联系方式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对自身及财物安全的防范意识。
(七)学生在院外期间应定期向院内指导教师书面汇报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返回学院进行毕业答辩。
四、其它
(一)对于工作特别出色,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取得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用人单位充分肯定的毕业生,将优先推荐为学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二)各专业学院(系)在毕业论文(设计)的经费安排上,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适当倾斜。
(三)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酬金按学院有关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
(四)本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