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三资”企业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当前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
(1)抓紧在“三资”企业中建立党的组织。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企业,都应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的组织。党员人数不足三人的,可按地区或行业成立联合党支部,隶属于有关部门或当地党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应尽可能与开办企业同步考虑,与中方管理人员的配备和选择同步进行。合资、合作企业中的党组织,由中方投资单位党组织负责组建;两家以上中方单位共同投资的,根据参股份额、管理体制等实际情况,明确以一方为主负责组建。外商独资企业中的党组织,由所在地的党组织负责组建。
(2)要把中方高中级管理人员中的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这些人同外方人员保持着经常性的工作接触,不同程度地参与公司的行政和业务决策,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要对他们中政治素质好、积极申请入党的人进行重点培养和教育,经过严格考察,在他们确实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吸收到党内来。
(3)要注意发现和培养生产一线员工中的积极分子入党。这些人是“三资”企业中方人员的主体,年纪轻,文化程度高,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有理想,有追求,愿意以自己的知识和才能报效祖国,不少人迫切要求加入党组织。企业党组织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提高他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培养他们做社会工作、群众工作的能力,使他们逐步成长起来。
(4)要加强领导和指导。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特别是“三资”企业比较多的地方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把这些企业发展党员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指导,注意总结好的经验。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入党手续,确保新党员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