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文化程度”主要应按学历填写。尽量不要按现有文化水平,填写“相当XX学历”。
按有关文件规定,按学历填写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XX学历”。
(2)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人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
(3)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4)高中及以下学历,直接填写“高中、初中~小学等”即可。
(5)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可不填写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填写“大学本科”即可。
(6)涉及国民教育学历的,需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人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涉及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的,按其培养规格。学习年限、学业成绩或学分,比照我国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培养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涉及党校学历需有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人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